一起涉及350萬港元USDT搶劫的香港高等法院審判,三男認罪犯4年8個月
據(jù)金融報道,香港高等法院于11月23日審理了一起涉及350萬港元的“泰達幣”USDT搶劫案。據(jù)悉,尹姓受害人及其丈夫自2018年起開始進行虛擬貨幣“泰達幣”交易,并于2020年12月認識被追捕的男性客戶,并于1個月內(nèi)前往買方涉案辦公室,成功交易“泰達幣”4次,共收取687萬元以上。但在一筆價值350萬元的“泰達幣”交易中被蒙面劫匪搶劫。特別委員會法官表示,案件的精確計劃,被告有預(yù)謀犯罪,每個人扮演不同的角色,首先與受害人進行虛擬貨幣交易,然后利用受害人獨自搶劫,涉及350萬元尚未恢復(fù),三名罪犯已被判處搶劫4年8個月監(jiān)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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