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經許可,澳大利亞法院裁定加密公司BlockEarner提供“Earner”產品
金融報道,澳大利亞聯(lián)邦法院在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(ASIC)加密初創(chuàng)公司Block 在Earner之間的一起案件中,做出了有利于該委員會的裁定。法官Ian Jackan認為Block Earner提供“未取得必要的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”Earner該商品違反了2001年破產法的部分規(guī)定。 法官還判決,Block Earner經營與同一商品有關的未注冊管理投資計劃,違反了同一法案的部分規(guī)定。根據(jù)1月31日發(fā)布的判決,ASIC已向法院提出要求,要求Block Earner的兩款產品“Earner”和“Access貨物下達命令。如判決書所述,這兩款產品均于2022年3月推出。然而,只有Access商品繼續(xù)提供。而“Earner8個月后,該商品于2022年11月16日上下停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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