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ACE交易所嫌疑人,中國臺灣檢方建議判處20年監(jiān)禁
金色財經(jīng)報道稱,中國臺灣檢察官建議對與加密貨幣交易平臺 ACE Exchange 相關(guān)的欺詐和洗錢案的四名主要嫌疑人判處至少 20 年監(jiān)禁。報道稱,臺北地檢署以欺詐和洗錢罪名起訴 32 人,其中包括 ACE Exchange 創(chuàng)始人 David Pan、其商業(yè)伙伴林景宏以及曾擔任交易所主席。檢察官指出,超過 1,200 人被騙,估計損失總額達 8 億新臺幣(2,456 萬美元),比之前估計的 3.4 億新臺幣(1,060 萬美元)損失有所增加。檢察官指出,2019年,犯罪嫌疑人利用白皮書和宣傳材料宣傳對NFTC代幣、bitnature幣、ACE交易所代幣mochange等代幣的投資,以提高其可信度。這些更深入的內(nèi)容揭示了這起案件涉及的規(guī)模和犯罪手段的復(fù)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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