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某閑暇之余希望通過投資賺錢,一直在尋找所謂來錢快的“機遇”。通過朋友的介紹,她加入了一個名叫“華某會”的組織,并通過購買虛擬幣進行投資。一開始,她的小額投資獲得了一些利潤,于是她決定拿出家中積蓄的200萬元繼續(xù)投資。然而,她卻沒有收到任何返款。
在她陷入困境后,謝某開始按傳銷組織的要求“拉人頭”,以獲取提成和動態(tài)分紅,逐漸成為該傳銷組織在北京的骨干成員,并發(fā)展了9級下線,涉及300余人。但隨著投資平臺的崩潰,謝某面對下線投資人的追債問題,最終選擇報警。這一案件不僅僅是一起普通的詐騙案件,更是對虛擬貨幣投資乃至整個傳銷犯罪體系的揭露和打擊。